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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久沒像這樣拿著一枝筆,直接在紙上寫下自己的念頭。用電腦打字固然方便
,用久了也習慣了,可最近不知道為什麼,越用越覺得怪異。也許是因為我沒有記
鍵盤上每個符號的位置,總得打開頭頂上的那盞日光燈,這樣一來燈光就太亮了,
也不是真的那麼亮,用來看書還稍嫌暗了一點,但已亮得不能思考,看得太清楚分
明是沒有思考的餘地的。在亮處能見著的事物似乎都是完美的真理,不需要懷疑;
在亮處好像還面對著人群,無法赤裸。
  躺在床上,沒有光源打擾當然是最好的環境,那絶對是萬般思緒紛沓而至的最
可能時機,總是讓人揣想著各種可能性,大部分的時候還來不及想完每種可能,就
會在迷濛中進入夢鄉了,可思緒也許是沒有睡著的,它從不放棄掙扎,即使到了最
後已不成形,變成了一句句不知所云的呢喃。
  我很喜歡這時刻,半夢半醒間的感覺就像是喝醉了一般,恍恍惚惚,什麼都似
真似假,未來和現在都暫時停止,下不了的決定可以暫時被凍結被懸浮。這不是最
令人嚮往的最舒服狀態了嗎?痛苦和快樂都像是假的,什麼都無法弄清,可以理所
當然的放棄合乎邏輯的思維方式。彷彿可以感覺到自己的靈魂游離在真實與虛幻間
,部分在夢裡部分在清醒時,靈魂似乎把一隻腳踏出了身體一半,出去透透氣。這
時候不應該以為最接近自己啊!可是就因為連身體都不完全是自己的了,跨出去那
一步便可以錯覺為還原了自己,仿若得到救贖。
  然後,隔天醒來一切仍未進展,可以重新再思索一個決定。這是一個辦法,把
自己的腦袋當作水箱,任憑思緒胡亂翻攪、打轉,再隨時間隨睡眠緩緩沉積成平靜

  終究是解不了問題,解不了自己。所以我更喜歡點一盞昏暗的,卻亮得足夠一
個人寫字的小燈,而亮得不足以照清真理,噢!沒有人需要真理,至少對我而言不
必要,亮得足夠我看清一個合理的解釋也就足夠了,昏暗間它會看起來像是真理,
我就可以觸到安慰了。
  我只需要很多的失眠好用殘缺如夢恍然的理智來喚醒自己,那個愛哭善感的初
我,應該這樣做嗎?那絶對也是自尋煩惱,是挑戰自己,取不著平衡,感情用事只
會讓自己遍體鱗傷。
  有時候我可以了解自虐的快樂,不應該是越接近真實的自己越得不到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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